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实施方案,大数据研判系统视频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今年以来,福州长乐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监督办案,以监督办案”的司法理念,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督机制,开辟了从数据汇总到法律监督的绿色通道。   

  

  “大数据”的创新工作方法   

  

  长乐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宽线索来源,从12345便民服务网、12309检察服务网抓取公益诉讼相关举报线索,获取群众诉求;以长乐区现有的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为切入点,将长乐境内的河长巡查事件、主要河流、水闸、水库等地的高清探头视频信息纳入平台数据库,形成对长乐水系和岸线周边生态的全面保护;将省级“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的行政执法数据导入大数据平台,开辟行政执法监管快速通道。实现“互联网监督”平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长乐智慧和畅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公益诉讼线索全覆盖。   

  

  平台建成以来,已收录群众投诉、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基础线索数据30余万条;从中推送有效线索900余条,提起公益诉讼31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创新提出“网上检察监督”的司法新理念,依托智慧河平台的检察监督功能,将监督环节前置。对河长组织的巡河事件中涉及的河道侵占、河道污染等问题线索,通过观察巡河轨迹、监控录像、事件记录、查处情况等,根据公益损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分层次进行处理。目前,网上检察监督流程已启动三次,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的协调作用,避免了矛盾扩大化,形成了及时保障公益的合力。   

  

  “大数据”回应群众诉求   

  

  长乐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群众诉求集中的案件线索,利用可视化技术,将线索数据以热图的形式叠加对比在地图上,发现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自动语义分析、深度学习算法等。实现了风险排查、疑点推送、判断策略推荐,提高了判断效率。   

  

  在查处一起危害道路公共安全案件时,办案人员根据沿路群众举报信息,迅速梳理出12条行政机关涉嫌怠于履行职责的线索;根据举报线索中的详细信息,发现行政机关虽有整改意愿,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落实到位。之后召开诉前圆桌会议,联合各方检查受损道路5.5公里,修补路面坑洞42处。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该路段交通安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大数据”丰富了履职方式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大数据技术为司法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长乐区检察院在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督部门共建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的过程中,实现了以法治大数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功能。   

  

  同时,突出法律监督的属性,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