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

1. 简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于2009年开市,是国内第一个以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为主体的股票市场,旨在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以支持其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作为它的规则,并对企业的上市条件、发行方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

2. 上市条件

深圳创业板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企业只有在达到以下条件后才能够申请上市: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最近2年经审计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最近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最近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上市前连续经营满3年;

主营业务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盈利性;

其他深圳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条件。

3. 发行方式与发行价格

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规定可通过发行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上市。在上市发行时,许多公司选择对风险投资机构等特定机构优先配售,而普通投资者则通过交易所买入,成功招股后必须在60个交易日内上市。

发行价格需经过交易所证监会的审批,根据企业供需的市场条件进行定价,定价过程需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时,必须满足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全面的上市信息,保证其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地发行与临时公告等信息。

4. 信息披露

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对企业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企业必须在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企业信息披露公告、财务报表等信息,并在专门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布。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企业必须及时披露与经营有关的重大事项。

企业必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告、进展情况、风险提示和业绩预告等。

5. 总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创业板股票上市细则)是保障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获得融资的重要规则之一。在规范企业上市、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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