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外商投资企业:
为继续做好我区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两型企业”)的考核工作,现将2021年“两型企业”的考核项目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确认、2020年合格的“两类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条件
1.产品出口企业的考核要求包括:企业当年出口额达到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总额的50%以上,当年外汇收支平衡有余,当年实现盈利,完成2022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
2.先进技术企业的考核要求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技术转移实施进度。企业要经营状况良好,按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和技术更新,2022年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
三、考核程序
1.根据本市“一网管、一网管”工作安排,市商务委“上海外资在线服务系统”停止使用,2021年起“两类企业”考核由线上改为线下。
2.请相关企业将评估申请的纸质材料提交至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收到资料齐全、申报信息正确的材料。
3.评估结果。我委对通过考核的“两型企业”颁发2021年“两型企业”证书,对未通过考核的企业颁发《考核不合格意见通知书》。未通过审核或未换证的企业原“两型企业”证书到期(确认或审核通过后一年),即行作废。
四、考核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一)产品出口企业
1.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审查申请表(原件);
2.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外汇收支平衡表(原件);
3.外商投资出口企业主要会计指标(原件);
4.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信息表(原件);
5.上一年度产品出口业绩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6.上一年度确认或合格的“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证书(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关上述1-4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附录2。下载后填写并加盖公章(表1中的申请号无需填写);5-7加盖公章。
(二)先进技术企业
1.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认定评估申请表原件(1份);
2.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3.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主要会计指标(原件);
4.企业先进技术和设备信息表(原件);
5.企业主要产品质量表(原件);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上一年度确认或合格的“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1-5详见附件3,下载后填写并加盖公章(表1中的申请号无需填写);6-8盖公章。
五、考核时间
2021年“两型企业”集中考核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企业考核申请。企业提交材料后,于2022年8月1日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两型企业”审核结果(“两型企业”证书或《不合格意见通知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钱
交验办证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K-07窗口经办人:朱毅
附件:
1.2020年青浦区外商投资“两类企业”名单
2.评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