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贷退税,房贷退税没成功会怎样

  

  虽然出口退税给人一种优越感,但是出口退税有多么神秘莫测,我觉得不值一提。毕竟像纳税申报、退税申报这些事情,其实都是需要人去做实际工作的,而你的实际工作就像学术研究一样遮遮掩掩,肯定不行。如果大多数人都学不会,一个工人怎么工作?税务局如何征管?   

  

  北京中算:说说出口退税的那些事!   

  

  要理解出口退税,就得从增值税的原理说起。毕竟出口退税主要是退这个增值税。知道了增值税的原理,学习退税就容易多了。   

  

  商品或服务从无到有,只有最终进入消费环节,才是真正的停止增值。举个例子,假设一批商品经过ABCD等几个环节最终进入消费者手中....................   

  

  超市卖给你的价格是100元。其实你最后只需要对这100元征收13%的增值税。你买这个东西一共要交113块钱,其中13块是交给国家的增值税。但前面的环节理论上是免税的,不是最终消费环节,否则会重复征收。   

  

  但是我们做金融的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增值税不是这样的。你买的产品从工厂出来,卖给批发商的时候工厂会按照售价交个税。批发商卖给超市的时候会按照售价交个税,超市卖给你最后进入消费者手中的时候也会按照售价交个税。   

  

  为什么要再来一次?简单来说,我们很难判断商品在实践中是否会继续流通,该环节是否是真正的消费环节。所以应该在各个环节直接征税(保证国税及时征收),买方按照税率缴税,卖方征收申报。   

  

  这肯定会违背增值税的本质,导致重复征税。怎样才能避免重复征税?很简单,如果每个环节的购买者都不是实际用于消费而是继续生产和流通,比如超市从批发商处进货,继续卖给消费者,也就是继续流通,那么其从批发商处进货所预先缴纳的税款,就被税务局“退还”了。   

  

  怎么退?目前这种“退”就是抵扣(购买抵扣法),即在进一步流通中从全额上缴国家的税收中扣除,剩余余额再上缴。比如超市销售会按全额的100*13%征税,然后从预缴税中扣除(抵扣)80*13%,最后按100*13%-80*13%缴税。   

  

  如果减少的是负数,说明多缴了,这就形成了免税额。免税额是纳税人已缴纳但未扣除的进项税。事实上,在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和相同税率的情况下,理论上不会有津贴,因为我们要在业务上有所作为才能赚钱。   

  

  一般来说,什么情况下会有津贴?集中购买和购买高价值固定资产,还有另一种出口,前者是短期投入预付过多,后者是产出为零,投入过剩。   

  

  为什么导出输出为0?一般情况下,商品到消费者手里的流通就会结束,但是现在国际贸易越来越多,商品以100 100*13%的价格出国就会流向国外。如果拿这个商品加增值税,就没有价格优势,不利于出口。   

  

  所以,国家的意思就是就是这样,100个100*0%。国家允许你免税进入国际市场,产出为零。输入呢?投入是我预付的钱,这部分实际上形成了保留津贴。   

  

  那我该怎么办?过去,我国一直实行免税额结转下期的制度,但对于出口业务,则采用退税方式全额抵扣出口商缴纳的进项税额。说白了,我把剩下的部分还给你。让你的企业真正做到全程免增值税。   

  

  分为不同的方法。   

  

  外贸企业免退税。外贸企业的投入很容易划分。一对一的产品,输出值为0,对应的输入可以直接申请退款。   

  

  企业的生产投入不容易分割,所以免抵退,产出为0。进项必须抵扣内销形成的增值税,不能抵扣的部分在范围内退还给你。   

  

  仔细想想。从这个原理出发,出口退税实际上可以理解为退税吗?因为出口企业的产出为0,大量的先期投入被保留,生产企业也可以用它来抵消国内的产出。如果金额不够,会再次退还。如果外贸企业基本没有内销,留存会被资金占用,所以直接退还。   

  

  事实上,在建立了普遍退税制度的国家,基本上没有单独的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免税,其进项税由退税系统统一结算。   

  

  近两年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留抵退税制度,但目前仍与出口退税分开。不知道中国以后会不会取消出口退税的相关业务,采用留抵退税来管理。如果是这样的话,之后外贸企业可以先申报进项税抵扣,如果期末有抵扣,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和退税。现在没有抵扣也不需要在退税系统申请退税,也不需要做任何购销匹配。当然,这是后话。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咨询北京语文数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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