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融标的股,两融标的股名单查询

  

  8月9日,上交所发布通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此次按照加权评价指数从大到小,选取275只股票作为新的目标股票。范围扩大后,上交所目标股票数量为800只。科技创新板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8月9日,深交所宣布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425只扩大至800只。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并根据加权评价指数,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选择3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期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选取2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范围扩大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加权评价指数=2(该股票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流通市值/沪市a股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流通市值)(该股票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交金额/沪市a股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交金额)。   

  

  二。交易所现有43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不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   

  

  四。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自身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合规经营和市场交易情况,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和差异化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严格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5.科技创新板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不及物动词本通知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本所2019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19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2019]7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期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决定将融资融券股票范围由425只扩大至800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这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对在本所上市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简称336000-30000)第3.2条相关规定的a股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选取3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加权评价指数=2(该股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流通市值/深圳a股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流通市值)(该股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交金额/深圳a股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交金额)。   

  

  二。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权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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