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风险导致的损失一般包括哪些,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分类标准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业地产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大风险提示,总结梳理了15种可能侵害购房者权益的相关情况。   

  

  据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业地产项目管理专班于去年底成立。根据本专班的调查研究,合作区内商业办公地产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许可装修、房款支出、销售手法等风险情况。相关负责人提醒,居民在购买商业办公项目前,应仔细阅读购房合同条款,认真区分项目公示和合同解释的内容,避免遭受损失。详情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发布的对外宣传广告内容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属于重大风险!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公司宣传、承诺或允许购买毛坯房商业办公项目,通过安装、改装可造成上下楼层为重大风险!   

  

  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商宣传或承诺购买商业办公项目后,参照样板房改造成类似住宅物业,风险很大!   

  

  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宣传或承诺商业、办公、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科技研发等商业办公项目可改为居住用房居住存在重大风险!   

  

  5.凡不仔细阅读商业项目购房合同条款,不了解所购物业商业项目性质,只听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对项目的宣传和对合同的解释,即签订合同,存在重大风险!   

  

  不及物动词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强迫购房者签订装修合同都是重大风险!   

  

  七。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或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通煤气,都是重大风险!   

  

  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推销的商业写字楼项目能否办理入户、入学等信息是一大风险!   

  

  九、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完工商品房是重大风险!   

  

  X.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未经确认的车位、人防车位,都是重大风险!   

  

  11.凡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引诱签订线下合同,未及时网上签约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存在重大风险!   

  

  十二、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以团购费、电商优惠、定金支付等名义。都是重大风险!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预售宣传的任何不符都是重大风险!   

  

  14.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将购房款转入不受监管的账户,都是重大风险!   

  

  15.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购房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是重大风险!   

  

  横琴沈度合作区上坂房地产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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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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