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的常用方法有哪些

  

  在本周密集亮相的科技创新板中,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53倍,最高市盈率170倍,备受市场关注,投资者对“三高”问题的担忧也随之而来。   

  

  质疑市场“三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a股长期的行政定价机制使得投资者适应了发行新股低市盈率的常态;第二,a股估值理念的单一导致投资者在评估公司价值时“唯市盈率论”。   

  

  对于前者,a股固定市盈率的窗口指导定价方式,导致了新股估值失灵、一二级市场利益分配不均、市场投机性高的弊端。科创板发行定价改革正是对行政定价弊端的矫正。在市场化机制下,新股定价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其估值的合理性也需要接受市场的检验。新股上市后的涨破应该是常态。   

  

  对于后者,投资者通常使用的一刀切市盈率的公司评估方法遇到了很大的挑战。一方面,公司申请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可以选择不同的上市标准,净利润规模不再是硬性要求。对于微利和负利企业来说,市盈率已经失去了指标意义。另一方面,与a股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的结构不同,科技创新板公司分布在六大新兴科技行业,具有高研发价值和高风险的特点。d投资,高成长,轻资产。市盈率估值法可能导致公司各期估值的波动,对成长性企业的低估。对于上述公司,采用市销率估值法或PEG(市盈率相对于利润增长率)估值法可能更能反映公司价值,平抑估值的大幅波动。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由于行业属性、生命周期、资产结构、商业模式的差异,适用于公司的估值方法也有所不同。除了上面提到的相对估值法,企业估值法可以避免高折旧带来的估值失真,绝对估值模型如自由现金流量折现、股利折现等也广泛应用于衡量成熟企业。   

  

  随着科技创新板时代的到来,多元化估值体系的构建对于市场准确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具有长远意义。对主营业务逐渐多元化的a股上市公司的估值也将起到积极作用。投资者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特点选择更合适的估值方法,打破“唯市盈率”的偏见,拥抱多重估值的理念。   

  

  本文来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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