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2018年,森马服饰2018半年度报表分析

  

  证券代码:002563证券简称:马森服装公告编号: 2018-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马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化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8年15号),对通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财务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中不存在的报表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除。根据重要性原则和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可以对确实需要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会计[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要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本文件规定的通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财务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实施。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8年15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2018年第15号)的要求,公司对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列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材料”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新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添加“R & ampd费用”项目,以及R & ampd原列入"管理费用"项目的费用被列为"研究与开发费用"。d费用”项目单独列出;   

  

  9.“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的明细项目在“财务费用”下列示。   

  

  除上述项目变更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追溯调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号(财税字[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规定,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马森服装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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