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有哪些产品,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持有股票、基金、投资保险等的情况,在其他方面”。至于保险,不熟悉金融产品的领导干部很难区分,因为只需要申报“投连险”。   

  

  《规定》明确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根据网上流传的一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备注中注明“财产险投资险”可在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具体产品目录进行对比,“人身险投资险”是指产品名称中含有”。   

  

  所以,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就是要分清自己投保的是财产险还是人身险,搞清楚保险的标准名称。中保协提供了一个名为“中保知情者”的微信官方账号。实名认证后,可以查询自己名下持有的所有保单,然后按照填写说明进行核对。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并不是一个很明确的定义。理论上,除“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为给付条件外,任何在事故发生前或中途退保且退保后返还金额大于保费投入的保险产品,都应视为“投连险”。但目前一些可以提前领取保险金的终身寿险产品,并没有按照填报说明进行申报。因此,投保该险种的领导干部应随时关注申报要求的变化,避免漏报。   

  

  另外,所谓“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是指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情形,因为一般保险产品“保障功能”部分的权益属于“受益人”,而“投资功能”部分的权益(即提前领取保险金、退保等。)由“投保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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