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存入银行的三年定期会降息吗,银行降息原来存的定期跟着降息吗

  

  一、正式下调存款利率(一)鼓励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下调10BP左右。存款降息措施影响深远,涉及银行的资金成本和储户的收益。在理财不佳、股市低迷的背景下,一些收益相对较高的存款产品,如大额存单、特色定期存款等,最近受到投资者的喜爱。2022年4月15日前后,财新、财联等媒体披露,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鼓励中小银行下调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约10BP。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这个要求最终会和MPA考核挂钩。随后,多家银行证实了上述消息,并相应下调了包括存单在内的存款利率上限(约10BP)。目前存款利率上限下调10BP的措施已基本推广到各类银行。大部分银行已于2022年4月25日明确下调存单和普通定期存款利率10BP。   

  

  (2)自律机制特别关注定价行为:LPR新报价机制出台后,直接影响MPA和合格审慎评估结果,如何更好地推动存款利率报价调整成为政策重点。事实上,自律机制一直更重视定价行为,后者对金融机构的MPA和合格审慎评估也起着决定性作用。   

  

  1.全国利率自律定价机制(含省级机制)是MPA考核的重要环境,是一票否决制,即只要定价行为不达标,就直接落入C档,导致MPA落入C档。   

  

  2.2022年4月,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合格审慎评估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版)》对金融机构的定价行为、定价权、定价影响力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上述三个维度总分达到105分,占金融机构合格审慎评估总分(140分)的75%,可见定价行为本身的重要性。   

  

     

  

  3.近两年来,政策部门一直将存款定价的规范化作为利率市场化的重点工作之一,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存款市场行为,为存款定价的进一步推进铺平了道路。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督促金融机构整改活期存款计息、活期存款提前计息、活期存款定期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要求将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率纳入自律管理,督促银行有序发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加强非现场存款管理,禁止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开办非现场存款, 明确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期存款,规范协议存款。   

  

  同时,2020年3月,央行也发布了《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银发(2020)59号),明确提出引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将结构性存款的保证收益率纳入自律管理范围。同时,银行执行存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自律要求情况纳入MPA,上述信息纳入金融机构合格审慎评价。   

  

  4.这种自律机制通过一定的政策激励,鼓励存款利率上限下调10BP。表面上看不是强制要求,但应该说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部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相继下调存款利率约5-10BP。   

  

     

  

  (三)存款降息背后:应该是为了缓解大银行存款成本的上行压力。此次存款利率下调并没有带来4月份LPR的相应下调,这意味着存款利率下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普   

  

  二是存款利率上限报价方式的调整,有助于为存款利率的调整做铺垫。实际上,存款利率上限报价方式的调整,有助于为此次存款利率调整做铺垫。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调整存款利率可能不是终点。   

  

  (一)2021年6月:存款利率报价方式正式调整。在利率市场化之前,存贷款利率受到“控制存款利率上限,控制贷款利率下限”的约束。2019年8月,LPR新报价机制将贷款利率由之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MLF利率加(减)分,即LPR(贷款优惠利率)=MLF利率(中期贷款便利)加一定幅度(加或减分)   

  

  1.经过两年多LPR新报价机制的实践和存款端的一系列整改(如智能存款、非现场存款、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等)。),2021年6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已经明确,从2021年6月21日起,存款利率也将由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加减分的形式。至此,存贷款利率报价方式全部调整为国际通行的加一些点的路径,即,   

  

  贷款利率=LPR加1   

  

  存款利率=存款基准利率加2   

  

  2.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的调整,将对象分为大行和他行两个档次,这意味着未来银行在存款端的定价上限将只有大行和他行两个档次,即地方银行相比股份行没有优势,在流动性指标上会面临一定压力,需要更加注重期限匹配。   

问题(也即资产投放方面趋向于短期和高流动性)。而对于贷款派生存款能力较弱以及对定期存款较为依赖的银行来说,这种问题可能更值得关注。

  

(二)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具有深远意义存款定价行为的优化是利率市场化最为关键的环节。

  

1、近年来,央行一直尝试通过LPR新报价机制来引导贷款利率下限逐步下移来打破贷款利率下限。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一直以来存贷款利率同步调整的节奏也自LPR新报价机制形成起被打破(意味着商业银行稳定的存贷利差也被打破),即仅调整贷款利率而保持存款利率不变,这明显是单条腿走路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毕竟存款利率自2015年以来从未调整过。

  

2、相较于贷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来说,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的调整更为复杂,因为贷款利率主要涉及到银行的议价能力,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毕竟融资方的间接融资渠道也越来越顺畅,而存款的替代产品目前仍未形成事实上的影响力。

  

因此,2021年6月推出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报价方式的调整属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它意味着以前出于避免市场过度竞争的考虑,控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的传统管制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优化,也意味着存款利率上限将可以像LPR一样,可以根据经济金融的整体运行情况与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有助于金融管理部门更好评估政策调整对金融机构以及实体经济的传导效果。

  

从这个角度看,本次存款利率上限被鼓励下调10BP的做法正是2021年6月铺路的结果,所以2021年6月的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有着特别深意,不应静态去看,而此次存款利率上限在政策鼓励下的普遍性下调似乎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三、关注分化背景下银行业内部的存款搬家现象(一)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的初衷以及此次存款利率上限的下调旨在解决存款市场无序竞争的问题,即避免存款利率在中小银行的诱导下无序上升,推动存款利率普遍性上升,并传导至实体经济。显然,对于存款利率本身就比较低的银行来说,有关存款的一系列政策调整无疑是利好的,那些存款利率较高的银行则在存款拓展上面临不小压力,存款在银行之间搬家的现象需要引起关注。

  

(二)上述政策统一了大行以外其它银行(含股份行与地方性银行)的存款利率上限,但这些银行的存款拓展能力和存款成本相差较大,意味着这些银行中,存款成本较高的中小银行将面临失去存款的压力,而具备存款成本优势的银行将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会成为存款搬家的流入方。同时对于存款成本优势较为明显的银行的来说,该政策还有助于缓解LPR新报价机制以及相关政策所带来的息差收窄困境。因此整体来说,该政策预计将会进一步加大银行业之间的分化。

  

四、需要重视直销银行与财富管理业务存款利率报价调整后,线下渠道类存款可能会面临不小压力,对于主要通过价格而非服务、主要通过定期而非活期吸收存款的银行来说,则亟须在直销银行以及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发力。直销银行本身是开放性银行的概念,有助于开拓存款与客户来源渠道,而财富管理业务则有助于银行通过丰富大类资产配置品种来增强客户粘性、弥补传统银行服务的不足。因此新赛道中,尤其需要关注直销银行的重要性,以及从中长期角度重视财富管理业务的价值,也即需要重视AUM派生存款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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