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真实合法)
1.费用
计入成本:契税、车辆购置税、进口税、耕地占用税。
2.费用(三个主要时期的费用)
3.赋税
不能抵扣的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允许的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出口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
4.失败
A.净损失(扣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费后的余额)
B.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以后收回的,应当计入当期收益。
5.其他的
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工资和薪金-基于实际全额扣除(合理)
a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支付。
b支付给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和退休职工的,按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股权激励即时行权的,以公允价格-行权价格为基础,从工资薪金中扣除。
d、员工工资是固定的,与工资一起发放的,按工资计算。
2.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工资*14%,职工教育经费=工资*8%,工会经费=工资*2%)
a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应全额扣除。
核电企业B培训核电厂运行人员发生的培训费用全额扣除。
3.保险费-基本险允许扣除,补充险允许扣除5%,商业险允许扣除(如有单据)。
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可以扣除。
4.利息支出——据实扣除金融企业贷款、同业借款、债券利息。
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
b .扣除关联企业利息支出(一般企业负债资本比为2:1,金融企业负债资本比为5:1)
5.借款费用-费用扣除,资本化计入成本。
6.业务招待费-收入* 5/1000,实际发生额的60%,以较小者为准。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建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业务招待费。
7.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收入*15%
a化妆品制造和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的广告费可扣除30%。
筹建期B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建费。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不得扣除。
d非广告赞助费不扣除。
8.公益捐赠支出-会计利润*12%
a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
(二)申报慈善事业前连续三年接受的捐赠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c除特别说明外,接受公益捐赠,货币金额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定,非货币金额以公允价值确定。
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等。非货币性捐赠计入公益性社会团体出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按公益金捐赠标准扣除。
h扶贫捐赠、疫情捐赠、全额扣除
9.汇兑损失——计入资产成本和利润分配的部分可以扣除。
10.费用扣除-保险公司18%,其他公司5%。
证券机构向相关证券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扣除。
固定资产手续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从折旧中扣除。
注:从事代理业务的企业(如证券、期货等),其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及佣金的,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发生的经营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准予按规定扣除
b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不得从产值中扣除,应视为企业财产损失,申报后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16.总部分摊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