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好还是选择消费型好?是选择返回类型比较好?
回答:你的问题有点笼统,不能由点到面。看情况吧。
一、十年实践得出的结论:3360买保险时,先考虑短期消费意外险,再考虑是否买分期保险,因为健康风险和重大意外伤害涉及死亡的概率相对小于有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
二是2014年以前,返还型保险是纯重疾型或年金型,不包括短期消费型意外险,尤其是最常见的意外伤害风险发生时,无法保障,导致人们常说的“保险不保险”的尴尬局面;
第三,2014年后,银监会号召保险回归保障本质后,各公司新产品形成了“主险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费用补贴”的新格局。然而,各种组合保险的附加保险费偏高。实践中,大多数保险合同只附加住院医疗,而不附加意外医疗;
第四,实践中很多同行不愿意做消费保险业务,原因是:元的佣金太低,客户出险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太多。
第五,在实际操作中,购买保险必须是“消费型保险合同分期付款”的模式。无论是现在购买的保险合同,还是2014年之前的老保险合同,只有组合搭配才能让保障更加完整全面;
第六,即使买了消费意外险,也要做一个组合。
七。实际操作案例:
1.2014年10月,某客户因交通事故身故,受害人缴纳的“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疾保险”已缴纳10余年,缴纳的保费超过1万元,而理赔金额仅为3万元。如果在事故发生前投保100元或200元的消费意外险,事故发生后消费意外险的理赔金额将是康宁终身重疾保险合同的数倍甚至十几倍;
2.在2015年5月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中,由于事故中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受害人生前缴纳的一份重疾保险无法理赔。如果受害人生前已投保中国人寿“惠农卡”意外险,即使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理赔金额也可达4万元;
3.2013年,一辆大货车在维修时处于静止状态发生意外伤害,车上人员保险无法理赔。如果大货车司机在事发前投保了意外险,可以利用意外险获得理赔;
4.日前,头条咨询就购买了一份“百万价值”型分期保险合同后的意外伤害提出疑问,即保险合同只增加了住院医疗费用补贴,没有投保意外险,导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没有结算,补偿了住院期间的定额补贴;
其实这些案例只是近十年来办理的理赔案件中的冰山一角,暴露出来的问题是【一份保险合同不能面面俱到】,购买保险必须要搭配组合。不这样做是没有意义或者说没有意义的,根本不能防范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