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丢了别人能取嘛,存折丢了别人能取走吗

  

  ——八道沟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侧记   

  

  (本网通讯员:范涛、刘晨)最近,一位老太太来到了八道沟人民法院。她一脸焦急,一进门就说:“法官,请帮帮我。老公去世一年多了,钱一直存在银行。我能怎么办?”正在立案庭工作的助理法官卓永哲走了出来,给老奶奶倒了杯水,然后说:“阿姨别急,坐下慢慢说。”喝完水后,老妇人渐渐平静下来,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奶奶是新房子镇某村的村民。她平时以种地为生,夫妻二人省吃俭用。他们以丈夫李的名义在农村信用社存了2万元。没想到,老奶奶的丈夫李两年前因病去世了。老奶奶去世后,带着存折来到当地银行,却意外地被告知"因为存折上有李的名字,老奶奶不能取钱。"在阿姨陈述妻子已经去世后,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相关部门见证,钱才能取出。事情一度陷入僵局,阿姨和孩子无奈之下只能去法院讨个说法。   

  

     

  

  助理法官卓永哲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为老奶奶找到了稳妥的办法,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文书,最终协调老奶奶去银行顺利取款。   

  

  八道沟人民法院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关怀、亲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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