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公积金2020年5月25日10:06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根据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三个实施细则也进行了修订,将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细则会有哪些具体规定和变化?下面就让边肖和大家一起先睹为快吧!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共十二章五十一条,对存款对象、存款登记及账户设立、存款基数及比例、存款方式、存款比例降低及延期支付、账户变更及调整、网上办理及查询、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应规定。
主要变化
增加了个人存款、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存款的表述;
明确个人账户转移和办理程序;
增加网上业务种类和查询渠道。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共七章四十一条,分别对提取范围和对象、提取条件和材料、提取频率和数量、提取程序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主要变化
01.提取范围和对象
整合四大类十四种提取情况;
将原来“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情形合并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
02.提取条件和材料
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改为行为发生后五年内;职工现有住宅安装的电梯提取申请时间明确为电梯使用登记证核发之日起五年内;
嘉兴行政区域外增加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根据异地商业贷款情况,申请按年偿还商业贷款本息、部分提前还款或结清商业贷款;
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其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进行精简;
增加外籍或港澳台居民、单位高端(含)人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需要申请提取的,按出国定居情况办理。
03.提款频率和金额
明确所购房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交易,有提取记录,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
拥有多套住房且已申请商业贷款的职工,只能按月或按年申请偿还一套住房单位的商业贷款本息,委托一年内(间隔12个月)提取商业贷款本息月偿还和商业贷款本息年偿还两种形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租可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若账户已被封存,且账户余额小于最高租金支取限额,可取消账户支取;
按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一套住房实际缴纳的物业费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04.提取程序
对网上办理做出明确规定。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共十一章四十八条,分别对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金额及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程序、贷款偿还、合同变更及解除、贷后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应规定。
主要变化
取消申请人转公贷款,限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很明显,贷款申请人需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