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带你搞懂科创板
四川证监局 金融投资报 联办
开 栏 语
从去年11月初的黄浦江公告,到今年的政策制定和企业申报,科创板渐行渐近。《金融投资报》作为专业财经媒体,持续报道科技创新板建设。前一阶段,本报开设“川企冲刺科技创新板”专栏,对可能登陆科技创新板的川企进行了梳理和报道。即日起,本报联合四川证监局推出科技创新板投资者教育专栏,给予投资者专业指导,帮助您真正了解科技创新板。
差异化的科创板企业上市条件
《科技创新板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从已发行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市值、财务指标等方面规定了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多项条件。
提醒投资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不同,科技创新板企业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在公开发行上市时尚未盈利,且累计亏损未弥补。
市场化的科创板发行承销机制
科技创新板的IPO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
科技创新板新股全部采用询价定价发行,询价对象仅限于证券公司等7类专业机构投资者。
科技创新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的特点。市场上可比公司很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困难。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发行人可以增发股票。
严格的退市制度
主板更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
退市情形较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
更严格的执行标准: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交易或无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被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