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理赔岗位是什么,人寿理赔岗位待遇

  

     

  

  案情简介李某是某模具公司员工。公司除了为李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还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2020年9月1日,李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工伤十级。李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判令模具公司支付各类工伤,并支付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款。李认为,模具公司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使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他应该是保险的实际受益人。所以模具公司不仅要支付工伤待遇,还要支付保险公司对自己的理赔。公司辩称,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是雇主,雇主获得的理赔款用于支付员工的损失赔偿,故公司只需全额支付李的工伤待遇。处理结果   

  

  在仲裁委员会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只享受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不再要求模具公司划转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案件分析   

  

  商界的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员工从事被保险人业务有关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等导致伤残或者死亡时,被保险人根据法律应承担医疗费用、伤残补助等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其保障的对象主体是企业雇主。换句话说,雇主保险的受益人应该是雇主(即本案中的模具公司)。李是一名十级残疾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他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模具公司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模具公司支付的这部分工伤待遇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支付的理赔来抵消。   

  

  李某的误解,主要来源于其将雇主责任险与人身保险混淆.雇主责任保险中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往往是同一主体。人寿保险不一样。因此, 《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认为,如果申请人是企业,受益人就不可能是企业。本案中,模具公司为李投保了人身保险,保险公司的赔款应全额支付给李,模具公司还需全额支付李的工伤待遇。   

  

  作者:俞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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