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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46股票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Pro 2018-093   

  

  荣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这次会议没有否决任何提案。   

  

  2.本次会议未对前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进行修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24日下午在廊坊开发区祥云路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56人,代表股份2,835,169,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0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2,763,231,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494%;网络投票股东41人,代表股份71,937,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4%。出席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79,041,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   

  

  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四至议案六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I) 《关于拟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三期的议案》已获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2,834,969,3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2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841,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7%;反对2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于为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三期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已获审议和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2,834,896,1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27.3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76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1%;反对27.3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定《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4,969,3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2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841,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7%;200,200沙尔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耿建明、刘山、包、杨、陈巍、齐灵峰、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齐灵峰先生、黄玉华女士和戴琼先生为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核实,无异议。本次董事会变更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四)审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选举耿建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16,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18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2%。   

  

  选举耿建明老师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4.02选举刘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16,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18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   

2%。

  

刘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3选举鲍丽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16,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8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2%。

  

鲍丽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4选举陈金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16,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8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2%。

  

陈金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5选举杨绍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16,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8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2%。

  

杨绍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6选举陈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16,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8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2%。

  

陈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5.01选举齐凌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22,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7%。

  

齐凌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5.02选举黄育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22,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7%。

  

黄育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5.03选举戴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22,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7%。

  

戴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邹家立先生、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爱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如下:

  

6.01选举邹家立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32,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204,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4%。

  

邹家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6.02选举王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834,322,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7%。

  

王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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