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禁止销售、食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

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消息称,为落实“十年禁渔”精神,保护重点水域生态环境,禁止销售、加工、食用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具体如下:

一、严禁销售、采购、加工、食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以及其他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二、严禁在店招门楣、橱窗、店堂内外广告、菜谱菜名,以及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场合、各类载体中,出现“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文字,或者与其相近似的文字。市场销售者、餐饮经营者要立即开展自查,如有上述情况,及时进行更新或撤换。

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凡是声称有“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的,不是非法经营,就是虚假宣传,将予以严厉打击、严格处罚。

四、严格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和建立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水产品采购渠道(来源)、价格等相关信息,进货台账须保存6个月以上。

五、所有销售的水产品必须明码标价。标明水产品种及价格,严禁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倡导广大消费者要文明用餐、理性消费,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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