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金融投资课程,北京大学投资项目

  

  京法巡回讲堂合同视角下的私募基金法律关系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三审庭法官曹伟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进行了“金融审判实务课程”在线授课。本课程的主题是“合同法视角下的私募基金法律关系”。   

  

  私募基金法律纠纷是金融民商事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曹伟法官围绕私募基金合同的基本要件,主要讲授了私募基金的定义、当事人、组织形式、法律适用等内容,并结合案例分析了“如何判断私募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标的”问题。   

  

  京法巡回讲堂合同视角下的私募基金法律关系   

  

  曹伟法官在谈到私募基金合同的订立时提到,私募基金合同受《民法典》一般合同订立规则的约束,同时还有合格投资者筛选、冷静期等一系列特殊的缔约制度。在判断私募基金合同效力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硬性给付条款和未登记合同的问题。此外,他还重点探讨了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基于“适当性原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适用。   

  

  曹伟法官在私募基金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介绍了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以及投资过程中私募基金财产的归属问题。   

  

  最后,曹伟法官介绍了私募基金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相关制度,重点阐述了违约责任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多重因果、外溢性和刚性支付悖论,为同学们进一步学习和探讨提供了素材。   

  

  课程结束后,学员们还与曹伟法官讨论了刚性支付条款的具体定义和认定问题。气氛热烈,大家都说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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