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新规,上市公司公告减持到期未减持

  

  股票代码:00671股票简称:阳光城公告第:号2021-2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执行主席朱荣斌老师《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执行主席朱荣斌先生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9%。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股东减持   

  

  1.股东减持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的承诺和表现   

  

  朱荣斌老师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朱荣斌先生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此次减持并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2.朱荣斌老师在本次减持中没有违反股份锁定的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4.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参考文件   

  

  朱荣斌老师发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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