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收费事宜,上交所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收费事宜的通知》,上交所结合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性质及相关制度创新安排,就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发行、上市、交易相关收费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一是上交所主板股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政策适用于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经手费按照上交所主板股票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收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的经手费按照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经手费标准收取。

二是科创板股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政策适用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科创板存托凭证上市初费、上市年费中的“总股本”按照科创板企业在上交所上市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计算。

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十三)关于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首轮问询及回复(一)

1、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投资者需关注哪些特殊规定?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

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开立新的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与沪市主板不同,科创板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这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4、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符合哪些要求?

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5、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提示投资者注意。

6、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上市标准是什么?

自3月22日受理首批科创板上市申请以来,上交所抓紧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陆续向发行人发出首轮问询函。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已有企业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在接下来的几期栏目中,天怡和小刘将就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首轮问询及回复,为大家介绍和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受理企业和审核等方面的整体情况

在今年3月18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始接受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3月22日,上交所作出了关于首批9家企业的受理决定。一个月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按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基本要求,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截至4月23日,共计受理了企业申请90家,已向72家发出了首轮问询。

从受理情况来看,科创板申报企业体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行业较为集中。总体上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等产业,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32家,生物医药21家,高端装备17家,新材料10家。

2能够反映现阶段我国科技创新企业的整体现状。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企业大多处于爬坡过坎阶段,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科技创新处于跟跑和并跑阶段的企业多,处于领跑阶段特别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少。申报企业中不乏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的细分行业龙头,技术水平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

3申报企业总体上具备较强的科创属性。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研发投入远超过境内市场其他板块,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为例,受理的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为11%,最高的达56%,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达到33%。

4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受理的科创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为42%,超过50%的有22家,其中超过100%的有7家;最近一年,平均净利润123亿元,最高的为3717亿元。

为了做好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上交所进一步充实了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的力量,从所内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了具备IPO审核、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经验的会计、法律专业人员,承担审核工作。试点初期,为保障审核质量,提高审核效率,证监会发行部与上交所还建立联合审核机制,选派了数名经验丰富的监管干部到上交所挂职,指导和参与审核工作。

据了解,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收到首轮问询后,正在抓紧准备首轮问询回复。

下一阶段,上交所将把着力提高申报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的发行上市申请受理和首轮问询基础上,集中力量审核已问询企业的首轮问询回复,根据回复的质量情况开展第二轮甚至多轮问询,问询回复情况将向市场公开。

在审核问询结束后,将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规定,及时召开审核会议形成初步审核意见,组织召开上市委会议审核,报送证监会注册,确保科创板平稳、顺利推出。

1、 市值+净利润 标准:市值不少于10亿,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两年扣非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0万;或者市值不少于10亿,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不少于1亿。

2、 市值+收入+研发投入 标准:市值不少于15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2亿,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应收合计比例不低于10%。

3、 市值+收入+现金流 标准:市值不少于2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不少于1亿。

4、 市值+收入 标准:市值不少于3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

5、 自主招生标准:市值不少于40亿,主要产品或市场空间大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者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投资;或者医药企业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实验批件或者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技术优势符合一定标准。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1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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